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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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保护用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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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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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

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4号), 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佔规范。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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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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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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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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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

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电费结算行为,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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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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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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