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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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为了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事项,需要紧急下达投资补助或贴息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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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方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项目管理不严,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三、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四、强化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惩戒问责,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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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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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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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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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有效控制电源项目工程造价,维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源健康有序开发,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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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以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显著扩大,为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但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 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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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调动了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明确由省级或以下地方政府部门按备案方式管理,项目备案等管理环节的效率显著提高,为光伏发电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我国光伏应用在全国多个领域以多种方式全面发展,形成了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企业与个人积极投资建设的良好局面,我国光伏产业进入到了产品制造与市场应用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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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对输电线路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函

2003 年 6 月 4 日 资权字 〔2003〕 27 号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移民安置规划司: 你司 《关于征求对电力输电线路执行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收悉, 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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