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现通知如下: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现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表2 ____年度____省(区、市)1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汇总表 盖章: 编号(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地点(3)项目容量(MW)(4)项目公司(5)建设方式…
附表1 ___年度___省(区、市)第 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汇总表 盖章: 编号地级市(区)项目个数备案规模(万千瓦)实际装机规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能新能〔2013〕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由电网企业按照要求审核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为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审核进度,对于地方能源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都无法认定全容量并网时间的项目,按以下办法审核认定:
按照 财建〔2020]5号 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现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补贴资金涉及的项目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结算规则。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现将补贴资金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为防治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烧煤炭,规范生物质发电秩序,有效防范和治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促进生物质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