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制定,制定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18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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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 11日
为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和督察工作,促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在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则。
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卫片执法在保护耕地、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近期出台的最新地政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部对《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如下。
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可使用以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的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一些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绿、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