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规定
为了规范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行为,完善能源争议纠纷调解制度,及时解决能源争议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国家能源局调解能源争议纠纷,适用本规定。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行为,完善能源争议纠纷调解制度,及时解决能源争议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国家能源局调解能源争议纠纷,适用本规定。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网接纳分布式电源承载力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技术要求,包括热稳定评估、短路 电流校核、电压偏差校核、谐波校核和电网承载力等级划分等。 本标准适用于分布式电源及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环节。
省(区、市)2018 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18 年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2019 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19 年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2020 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20 年激励性消纳责…
省(区、市)2018 年低消纳责任权重2018 年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2019 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19 年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2020 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20 年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北京11.0%12.1%13.5%14.9%15.0%1…
本方法随《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布,作为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测算、消纳量监测评价以及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考核的基本方法。本方法作为试行版本执行,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视情况发布后续版本。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决定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和政策措施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