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统一全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和规范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满足市场经营主体信息需求,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市场实践,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本规则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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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 1日